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郴州市功达轮胎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02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1021民初1707号 |
案号 |
(2019)湘1021执3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郴州市功达轮胎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李庚生停工损失600 000元及利息97 000元,限在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50元,由郴州市功达轮胎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桂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4-08 |
发布时间 |
2019-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湘1021执34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08 |
执行法院 |
桂阳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97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倪集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021570250423R |
登记机关 |
桂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桂阳县黄沙坪街道柏树村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