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大海肉类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07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16民初4277号 |
案号 |
(2021)津0116执28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市大海肉类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借款5000000元并按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上浮50%标准支付自2017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26日的利息及其按罚息标准计算的复利、按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上浮50%后再上浮30%标准支付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还款罚息;二、被告天津市大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科源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天津市博通华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梁本文、班友畅、王孝政、李春姐、唐承锋、陈琼英、唐建华、唐佳丽、汪家友、张凤琴对上述第一项金钱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代偿后,有权就已承担部分向被告天津市大海肉类制品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530元、公告费1040元(原告预交公告费1330元,退还原告290元),均由各被告共同承担(与上述欠款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本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3600772266H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铁东路东侧(天津市大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院内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