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华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24********1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124民初1688号 |
案号 |
(2021)赣1124执2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铅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华斌、郑晓云归还原告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75,000元及相应利息;该款于2020年12月20日前归还45,000元,余款本息于2021年2月8日前还清二、如被告华斌、郑晓云未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视为违约,原告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一次性要求被告华斌、郑晓云归还所有剩余借款本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铅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时间 |
2021-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