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勐腊顺达木材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32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823民初2号、(2020)云28民终1143号 |
案号 |
(2021)云2823执恢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审)被告勐腊顺达木材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李春货款500000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2200元,由被告勐腊顺达木材制品有限公司负担。(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587元,由勐腊顺达木材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又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823083256158U |
登记机关 |
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腊县勐捧镇勐哈村曼赛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