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忠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723********33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28民终973号 |
案号 |
(2021)云2801执46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三、杨忠华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李冲香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8204.99元;一审案件受理费3519元,由上诉人负担814元,被上诉人杨-8-忠华负担1255元,被上诉人李冲香负担14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15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