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忠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723********33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28民终973号
案号
(2021)云2801执46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杨忠华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李冲香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8204.99元;一审案件受理费3519元,由上诉人负担814元,被上诉人杨-8-忠华负担1255元,被上诉人李冲香负担14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景洪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12-15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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