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603********07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03民初17182号
案号
(2021)黑0103执47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栾思维实现债权费用3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赵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4-25
发布时间
2021-08-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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