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国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331********36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1129民初1185号
案号
(2021)赣1129执2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万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认,被告胡国华尚欠原告刘正华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21年1月1日起算至款清之日止,原告自愿放弃之前的借款利息)。原、被告对此均表示认可,原告刘正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对上述借款本息,被告胡国华承诺于2021年2月5日之前向原告偿还本金15000元;于2021年9月20日之前向原告偿还本金5000元;于2022年1月25日之前向原告偿还本金15000元;于2022年9月5日之前向原告偿还本金5000元;对剩余借款本金10000元及借款利息被告胡国华承诺于2023年1月20日之前向原告全部清偿完毕。原告刘正华对此表示同意。三、被告胡国华承诺严格按上述约定期限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如有违约,原告刘正华可对被告未偿还的全部借款本息要求被告一次性付清。原、被告对此均表示同意。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胡国华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万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4-13
发布时间
2021-08-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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