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洪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33********0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926民初193号 |
案号 |
(2021)赣0926执3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冻结被申请人洪亮、潘雪银行账户存款336641.65元或查封、扣押其等额财产,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其他财产权益的查封期限为二年,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三年。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