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静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81********21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982刑初231号 |
案号 |
(2021)赣0982执9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廖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月18日起至2031年1月17日止。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即自2031年1月18日起至2033年1月17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清)。二、被告人罗静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月26日起至2020年7月25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清)。三、在案扣押的vivo手机一部,努比亚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