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纪明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31********10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82民初12389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苏0582执28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惠文达偿还借款本金398234.37元并偿付相应的利息(截止2021年2月23日的利息48226.64元、逾期利息7419.37元、复利5171.84元),合计459052.22元(暂计至2021年2月23日),2021年2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 2、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惠文达、纪明红提供的抵押房产(张家港市杨舍镇百家桥新村19幢801室,08#车库)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抵押物的变价款优先受偿。 3、逾期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4-01
发布时间
2021-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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