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欣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33********09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33民初909号 |
案号 |
(2021)冀0133执4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赵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董欣志欠原告借款本金49999元及利息45276.2元,被告董欣志于2019年5月30日前还借款本金1万元,于2019年8月30日还借款本金1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还借款本金2万元,于2020年3月30日前偿清剩余欠款及利息55275.2元利息截止到2019年3月7日,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支付直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其他事宜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1091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