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欣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133********095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133民初909号
案号
(2021)冀0133执4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董欣志欠原告借款本金49999元及利息45276.2元,被告董欣志于2019年5月30日前还借款本金1万元,于2019年8月30日还借款本金1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还借款本金2万元,于2020年3月30日前偿清剩余欠款及利息55275.2元利息截止到2019年3月7日,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支付直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其他事宜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1091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赵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4-08
发布时间
2021-08-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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