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贾海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6********05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636刑初109号 |
案号 |
(2021)冀0636执2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顺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贾海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5月8日起至2019年6月7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贾海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赔被害人付志建人民币780元、葛建达人民币80元、退赔韩志才人民币324元,以上共计人民币118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顺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