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贺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404********54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684民初226号 |
案号 |
(2021)冀0684执9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被告于2020年9月2日签订的合同。二、被告于2021年4月17日前返还原告定金20000元。诉讼费15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时间 |
2021-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