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师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05********05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0304民初342号 |
案号 |
(2021)湘0304执11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师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归还蒲玉社借款本金6万元及2018年2月10日至2019年2月10日止的利息1000元(后续利息以本金6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蒲玉社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0元,减半收取计750元,由蒲玉社负担80元,由师勇负担67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时间 |
2021-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