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122********80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734民初198号 |
案号 |
(2021)赣0734执5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寻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赵路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王冬娣因侵权受到的损失50,091.8元。二、驳回原告王冬娣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84元,减半收取计342元,由被告赵路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寻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时间 |
2021-08-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