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02********3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502民特118号
案号
(2021)晋0502执7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程超应归还田宁借款本金71800元、利息(从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2月8按年利率15.4%)2764元及自2021年2月9日起以年利率15.4%为标准计算利息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于2021年1月31日前归还30000元,2021年2月8日前将余款全部付清。如程超任意一期迟延履行,田宁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其它双方互不纠缠。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3-24
发布时间
2021-08-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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