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128********22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507民初1201号
案号
(2021)苏0507执19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张青锋与被告王盛离婚。二、婚生女王俊晨由原告张青锋抚养;婚生子王豪杰由被告王盛抚养。三、被告王盛补偿原告张青锋30万元,该款被告王盛自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张青锋4000元;2022年1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张青锋50000元;2022年2月至2022年12月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张青锋4000元;2023年1月31日前支付原告张青锋50000元;20232年2月至2023年12月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张青锋4000元;2024年1月31日前支付原告张青锋76000元。该款若被告未按约足额履行上述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被告未履行款项(包括未到期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履行方式直接汇至原告指定账户,户名:张青锋;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黄桥支行;账号:6222021102057242995)四、车辆苏e8204g归被告王盛所有。五、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六、双方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20元,由原告张青锋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5-17
发布时间
2021-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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