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遂宁市中通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15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921民初600号 |
案号 |
(2018)川0921执7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蓬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遂宁市中通实业集团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月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溪县支行的借款本金108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12月21日起至付清为止,按合同约定计付); 二、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溪县支行对遂宁市中通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财产在借款1080万元及利息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对被告遂宁市中通实业集团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四川嘉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抵押财产在借款500万元及利息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足部分由杨耀华连带清偿。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3,3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遂宁市中通实业集团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遂宁市中通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杨耀华共同负担。被告四川嘉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其中的23,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蓬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11-22 |
发布时间 |
2019-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川0921执793号 |
立案日期 |
2018-11-22 |
执行法院 |
蓬溪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8433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900731593233K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139号永耀大厦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