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省欣和泰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9********209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922民初1051号 |
案号 |
(2022)川0922执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射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四川省欣和泰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曾昭著借款本金34697.71元及利息,利息为:2019年9月29日前未支付的利息为261.85元;自2019年12月1日起以借款本金34697.71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自2020年8月20日起,以借款本金34697.71元为基数,按照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年利率15.4%标准计算至还清本息时止;二、由被告四川省欣和泰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向原告曾昭著支付交通费及住宿费270元;三、驳回原告曾昭著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8元,由原告曾昭著负担338元,被告四川省欣和泰实业有限公司负担5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射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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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平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922784732209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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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射洪县太和镇城北滨江尚郡12栋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