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秦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425********0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492民初377号 |
案号 |
(2021)苏0492执5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秦飞确认结欠原告常州灌玛机电有限公司货款67500元,该款由被告自2021年3月起至2022年2月止,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3000元,自2022年3月起至2022年8月止,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5250元。如被告有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则需承担违约金10000元,原告可就67500元未履行部分及违约金10000元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二、原告常州灌玛机电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44元,保全费820元,合计1564元,由原告常州灌玛机电有限公司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时间 |
2021-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