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703********24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9刑初1481号 |
案号 |
(2021)苏0509执31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黄鑫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十五天(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13日止,先3行羁押的二已予扣除),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黄鑫退赔被害人李孝远现金人民币2400元及香烟5条。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时间 |
2021-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