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4********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024民初543号 |
案号 |
(2021)黑1086执8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宁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马登晨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合计88 094元;二、被告薛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马登晨医疗费、二次手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合计8 655.50元;三、驳回原告马登晨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时间 |
2021-08-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