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230********0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230民初1115号 |
案号 |
(2021)黑0230执4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于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黑龙江克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60,000.00元,利息23,764.44元,以上本息合计83,764.44元;二、于雷以借款本金6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千分之11.97为标准向黑龙江克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借款利息,该利息自2020年8月1日给付至欠款全部履行完毕时止;三、驳回原告黑龙江克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克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时间 |
2021-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