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盖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7********21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427民初2527号 |
案号 |
(2021)冀0427执6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盖杰、陈秀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马森林牛肉款7902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8月29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04元,由被告盖杰、陈秀萍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时间 |
2021-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