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28********1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28民初200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黑0128执3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通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建平偿还原告刘丽艳借款本金150 000元,此款于2019年12月31日前履行100 000元,于2020年2月15日前履行50 000元; 被告徐建平给付原告刘丽艳借款利息,以上述第一项借款本金150 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5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给付借款本金之日止,此款于2020年2月15日前履行。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3 300元减半收取1 6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徐建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通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