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建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128********12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28民初2008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1)黑0128执3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徐建平偿还原告刘丽艳借款本金150 000元,此款于2019年12月31日前履行100 000元,于2020年2月15日前履行50 000元; 被告徐建平给付原告刘丽艳借款利息,以上述第一项借款本金150 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5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给付借款本金之日止,此款于2020年2月15日前履行。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3 300元减半收取1 6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徐建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3-09
发布时间
2021-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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