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路军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522********4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5民终107号 |
案号 |
(2021)晋0502执恢1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上诉人路军福在2018年5月1日之前支付被上诉人崔瑞生借款100000元;被申诉人路军福在2018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崔瑞生借款100000元;上诉人路军福逾期未支付崔瑞生借款200000元,则路军福按照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2017)晋0502民初1018号民事判决,向被上诉人崔瑞生履行债务;一审案件受理费6080元,由被上诉人崔瑞生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900元,减半收取2450元,由上诉人路军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时间 |
2021-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