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路军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2********4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5民终107号
案号
(2021)晋0502执恢1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上诉人路军福在2018年5月1日之前支付被上诉人崔瑞生借款100000元;被申诉人路军福在2018年12月30日之前支付崔瑞生借款100000元;上诉人路军福逾期未支付崔瑞生借款200000元,则路军福按照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2017)晋0502民初1018号民事判决,向被上诉人崔瑞生履行债务;一审案件受理费6080元,由被上诉人崔瑞生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900元,减半收取2450元,由上诉人路军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4-20
发布时间
2021-08-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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