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郑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102********10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103民初260号 |
案号 |
(2021)豫1103执12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黄郑芳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漯河市郾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偿贷款本金82981.40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自2019年11月21日起,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贷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时间 |
2021-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