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联动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BM3F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12执605号
案号
(2019)津0112执恢9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天津联动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后90日内返还刘志军车辆保证金30000元及违章保证金2000元,共计32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1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19-11-13
发布时间
2019-12-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孚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2MA05TRBM3F
登记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香港街3号2号楼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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