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浏阳市经纬造纸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47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81民初10196号 |
案号 |
(2021)湘0181执30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浏阳市经纬造纸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吴小勇、吴峰、唐江涛支付货款513 18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513 189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5.005%计算);二、张爱连、刘祥根对上述判决所确定的浏阳市经纬造纸厂之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浏阳市经纬造纸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9 666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 000元,合计24666元,由吴小勇、吴峰、唐江涛共同负担17 000元,浏阳市经纬造纸厂、张爱连、刘祥根共同负担7 66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浏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08-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817347808193 |
登记机关 |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浏阳市文家市镇五神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