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漯河市亚农贸易中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90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104民初2824号
案号
(2021)豫1104执8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漯河市亚农贸易中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范宏扬损失6000元;二、驳回原告范宏扬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0元,由原告范宏扬负担200元,由被告漯河市亚农贸易中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4-16
发布时间
2021-08-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马富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100739055923T
登记机关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
注册地址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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