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木兰县同发空车配货信息咨询中心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22301********CE5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27民初1413号 |
案号 |
(2021)黑0127执2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木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木兰县同发空车配货信息咨询中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孙海涛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交通费、病历复印费共计53838.4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146元,减半收取573元,由被告木兰县同发空车配货信息咨询中心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木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