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2********10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981民初787号 |
案号 |
(2021)赣0981执恢4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曾建国、李晓玲尚欠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市支行信用卡本金13023.88元、利息6467.64元、违约金7196.25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2月27日,后续利息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被告曾建国、李晓玲自愿从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每月的25日前各支付1000元,余款自愿于1月25日前一次性还清,则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市支行有权向法院一次性申请执行被告曾建国、李晓玲所欠全部未还款项;二、案件受理费467元,减半收取234元,诉讼保全费320元合计554元,由被告曾建国、李晓玲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1-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