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大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5U5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津0104民初1476号
案号
(2021)津0104执51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本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天津大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曹春意欠付工资及绩效5400元。给付方式为:于2021年4月30日前给付3000元,于2021年5月31日前给付2400元。上述款项打至原告曹春意名下招商银行卡号为6214832202967639账户;二、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曹春意自愿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6-03
发布时间
2021-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栗桂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4MA06QG5U59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中南道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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