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阮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321********8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0304刑初66号
案号
(2021)鄂0304执8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阮林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2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二、被告人阮林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唐公芝、李刚、李芳经济损失236430元,扣减被告人阮林已支付的50000元,尚应赔偿186430元。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唐公芝、李刚、李芳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6-15
发布时间
2021-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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