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万仰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803********03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804民初703号
案号
(2021)黑0804执恢1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万仰东偿还原告宋志耕借款本金800 000元,利息300 000元,本息合计1 100 000元,此款于2019年5月1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5 900元由原告宋志耕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8-23
发布时间
2021-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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