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包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426********58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024民初2887号 |
案号 |
(2019)冀1024执24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包刚偿还原告丁秀凤借款300万元及利息127 万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8月31日止),于2019年6月30日给付借款本金50万元,2019年7月30日前给付借款本金150万元,余款100万元及利息127万元于2019年8月30日前付清。如果被告未按上述期限及数额履行,原告可就全部未履行部分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自2019年9月1日起按月息2%计付未履行部分借款的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四被告王青、太仆寺旗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苏力德、石瑞峰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0-15 |
发布时间 |
2019-12-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冀1024执2475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15 |
执行法院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270000 |
限制消费人员
限制消费人员姓名 |
包刚 |
执行法院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案号 |
(2019)冀1024执2475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15 |
企业名称 |
太仆寺旗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