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海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231********08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8102民初3220号 调解书
案号
(2021)黑8102执12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杜海龙偿还原告李爱玉借款本金60 000元,于2019年12月1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10 000元,剩余欠款50 000元自2020年1月10日起每月10日前偿还原告2 000元,直至欠款全部还清止。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 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杜海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建三江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6-02
发布时间
2021-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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