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伟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622********2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121民初2674号 |
案号 |
(2021)黑1121执9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嫩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晓、田伟东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原告吕淑清农药化肥款69,732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按月利1分计算;利息从2018年7月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1.2分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4元、保全费1,020元由二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340元由原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嫩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时间 |
2021-08-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