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青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525********93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502刑初484号 |
案号 |
(2021)晋0502执9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人常青林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超医疗费3048.01元、营养费2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0元、误工费4074.4元、护理费535.8元,以上共计8258.21元。该赔偿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时间 |
2021-08-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