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建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521********44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509民初13383号
案号
(2021)苏0509执35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姚建新结欠原告吴江市春旭纺织服饰有限公司货款336260元,被告于2019年2月4日前支付原告50000元,自2019年3月起至11月止,被告于每个月30日前各支付原告30000元,余款16260元被告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上述款项汇入原告指定账户,账号:26228480402282162112,户名:吴江市春旭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吴江盛泽支行)二、原告放弃其它诉讼请求。三、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签名或捺印起生效,双方再无其他纠纷。四、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172元,由被告承担。被告承担的诉讼费用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3-22
发布时间
2021-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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