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克莱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02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24民初2407号 |
案号 |
(2021)浙0324执31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州克莱森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支付原告货款330000元,分期支付,分别于2020年7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25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25000元,自2021年1月起于每季度的月末支付45000元,直至还清之日止; 二、如被告未按上述期限及时、足额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自被告逾期之日起就货款总额391468元(扣除调解后已支付的款项)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391468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6年10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担保人吴亚曙自愿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含受理贯、保全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8-16 |
发布时间 |
2021-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凤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60502042397 |
登记机关 |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科技工业园石鹤山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