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宁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83********02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83民初3102号 |
案号 |
(2021)黑0183执1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尚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要求被执行人王英宝、宁丽共同给付申请人吴金荣借款7万元。二、要求被执行人唐淑云对上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尚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时间 |
2021-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