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宇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9004********00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882刑初125号 |
案号 |
(2021)黑0882执8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三、被告人吴登琪、杨宇琦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楚遵海、孙莹莹经济损失391 864.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时间 |
2021-09-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