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申永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827********45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津0111民初1597号
案号
(2021)津0111执28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申永琪于2021年5月6日前支付原告张龙飞剩余的股权转让金20000元;二、双方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150元,被告申永琪自愿全部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5-12
发布时间
2021-09-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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