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省依兰中天糖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41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23民初3169号 |
案号 |
(2021)黑0123执5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依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黑龙江省依兰中天糖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徐玉芹借款本金102,516元,并支付利息400,452.88元(其中以本金2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自2012年6月19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利息为258,000元;以本金2,516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利息为452.88元;以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自2012年9月30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利息为142,000元);二、黑龙江省依兰中天糖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徐玉芹利息(以本金102,516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8%,自2020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驳回徐玉芹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30.08元,由黑龙江省依兰中天糖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依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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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忠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23744184594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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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依兰县依兰镇南五公里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