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卫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27********39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427民初2048号 |
案号 |
(2021)冀0427执11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限被告张瑞红于本调解书生效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18920.54元及利息和罚息,利息和罚息按原、被告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从2018年11月2日开始到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原告对谭诲军名下位于磁县平安路以南、商北路以北、朝阳北大街以东荷城佳苑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期20140041)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二、被告韩玉柱对被告张瑞红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其他互不追究;四、案件受理费2762元,减半收取1381元,由被告张瑞红承担,被告韩玉柱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时间 |
2021-09-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