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俞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24********8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8民初3535号 |
案号 |
(2021)苏0508执25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俞林应支付原告张澦货款49700元,分三期支付,分别于2020年10月20日前支付15000元,于2020年12月20日前支付15000元,于2021年3月20日前支付19700元(上述款项由被告直接支付至原告以下账户,户名:张澦,账号:622208110200170980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龙西路支行)。二、若被告俞林有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则原告张澦有权要求被告俞林支付违约金10000元,并就被告俞林未履行的全部款项及违约金10000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费1284元,减半收取642元,财产保全费614元,合计1256元,由被告俞林负担,于2020年10月20日3前直接支付给原告。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之日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时间 |
2021-09-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