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邱寿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402********42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103民初851号
案号
(2021)桂1103执恢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邱寿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西贺润佳建材有限公司货款17111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3722元,减半收取计1861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邱寿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6-01
发布时间
2021-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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