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纪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83********12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83民初3371号 |
案号 |
(2021)黑0183执5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尚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纪波给付原告刘明借款15万元;被告张纪波给付原告刘明借款逾期利息,以15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9日始至履行期限内的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1650.00元,由被告张纪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尚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时间 |
2021-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