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鲁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73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023民初2456号 |
案号 |
(2019)冀1023执14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清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苏鲁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永清县天一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款及泵送费52 330元;二、驳回原告永清县天一混凝土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限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4元,由被告江苏鲁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清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11-25 |
发布时间 |
2019-1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新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31373879044 |
登记机关 |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晨风路88号 |